12月1日,新修订版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,更加突出“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”。
新修订条例将现行条例中的“一级保护区保护管理”“二级保护区保护管理”“三级保护区保护管理”名称对应修改为“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管理”“生态保护缓冲区保护管理”“绿色发展区保护管理”,增加了“两线”的表述内容,即核心区边界线为湖滨生态红线,缓冲区边界线为湖泊生态黄线,在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正面清单管控,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负面清单管控。
洱海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湖泊,大理的母亲湖。经过持续地保护治理,目前,洱海保护已经从“开启抢救模式”进入“精准治理和流域转型发展”阶段。
记者:丁怡全、熊轩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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